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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为促进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团体标准优质发展,提升标准实施应用效果,确保团体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国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协会将启动团体标准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本次复审的对象为已达到复审周期年限,即发布已满3年的团体标准,以及虽未达到复审周期年限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团体标准:
1、与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国家发展战略不相适应;
2、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3、低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
4、无法满足当前市场和创新的需求;
5、阻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6、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已被替代或废止;
7、其他需要复审的情形。
二、复审工作安排
1、牵头起草单位自评
团体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召集起草组收集标准使用意见,依据《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进行自评,给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的结论建议。
2、专家审查
协会组织中国文教体育用品行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专家对复审自评结果进行会议审查,完成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等。
三、复审结论处理
协会依据复审报告,分类处理:
1、不需要修改的团体标准确认为继续有效;
2、需要修改的团体标准作为修订项目立项,启动修订或修改单程序;
3、对于经审查确认无存在意义的团体标准,予以废止。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团体标准复审工作,于2025年2月15日前提交《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至协会邮箱。
五、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部010-68396176
邮箱:csa@cs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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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http://www.csg.org.cn
电话|(010)6839-6176/6542/6543/6178
邮箱|csa@cs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