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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标委会委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47号),全国文具运动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7项归口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复审。现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依据以下要求进行判断:
1、标准的适用性。标准内容是否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适用范围,不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范围,或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明确的,应给出“修订”或“废止”的结论。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
2、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或试验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
3、标准的时效性。采用的国际标准是否已更新,若采用的国际标准已更新且适用于我国的,应对原标准进行修订,给出“修订”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
4、标准的协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与其他标准重复,若存在重复且不协调的情况,应给出“修订”、“整合修订”或“废止”的结论。是否存在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产业政策或其他标准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若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或“废止”结论。
5、标准实施效果。分析标准实施应用情况,包括:标准是否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产业政策引用,标准是否被强制性标准引用,标准是否被其他推荐性标准引用三个方面。分析标准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情况,如标准实施效果不佳或存在负面效益,应给出“修订”或“废止”结论。
6、其他相关要求。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可以提出“修订”的结论,并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申请。
请于11月25日前填写《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表》(附件2),并发送至标委会邮箱TC514@csg.org.cn。
联系电话010-6839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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