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标委会委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6]5号),全国文具运动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17项归口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复审。现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依据以下要求进行判断:
1、标准的适用性。标准内容是否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适用范围,不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范围,或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明确的,应给出“修订”或“废止”的结论。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若已被淘汰,或不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适应绿色发展趋势的,应给出“废止”或“修订”的结论。
2、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或试验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
3、标准的时效性。采用的国际标准是否已更新,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采用的国际标准已更新且适用于我国,或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
4、标准的协调性。若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产业政策或其他标准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或技术内容与其他标准存在重复、不协调的情况,应给出“修订”或“废止”的结论。
5、标准实施效果。分析标准实施应用情况,包括:标准是否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产业政策引用,是否被强制性标准引用,标准是否被其他推荐性标准引用三个方面。分析标准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情况,如标准实施效果不佳或存在负面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的,应给出“修订”或“废止”的结论。
6、其他相关要求。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在提出“继续有效”结论的同时,应明确“是否需要转为强制性”。
请于6月12日前填写《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表》(附件2),并发送至标委会邮箱TC514@csg.org.cn。
联系电话010-67802115-8019。
附件1:1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清单
附件2: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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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具运动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网站|http://www.csg.org.cn
电话|(010)-6780-2112/2115/2117/2119/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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